第30章 好想跳井_这个北宋有点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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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好想跳井

  第30章好想跳井

  等曹诱离开矮山后,陆森打开了礼盒

  嗯……和杨家差不多的谢礼。

  两份金锭,一份不知道多少年份的老参,以及许多宝石。

  放在手里有一小把,五颜六色的,还挺是好看。

  陆森突然‘噫’了声,他打开系统,找到了一些需要宝石作为主材料的方子,细看下来,大部分都无法制作,因为有些配料实在是太过于怪异。

  比如说什么‘暗影龙的鳞片’,‘雷麒麟的断尾’等等一看就是传说中的玩意。

  要么就是莫明奇妙的东西,什么‘某暗精灵风干的香蕉’,‘亚龙人的面包黄油酱’。字是能看得明白,但连在一起陆森就搞不懂这是什么鬼了。

  不过还是有几样东西比较正常的。

  比如说做一些宝石武器和护甲,或者是……做一份手摇点唱机!

  两份不限颜色的宝石,两份铜,两份铁,一份玻璃,两份磁石。

  就可以做成一台手摇点唱机了。

  后面还有介绍,点唱机中储存的音乐目录,与制作者的记忆有关。

  估计是制作者听过什么歌,制作这玩意成功的时候,就会提取出来。

  这是好东西啊,可比什么宝石武器之类的有意义多了。

  现在衣食无忧,人身安全的问题也解决了,剩下来的就是精神食粮的问题了。

  陆森立刻站了起来,叫道:“黑柱,和我去趟城里。”

  “好的,郎君。”

  黑柱把水桶放下,乐悠悠地跑了过来。

  虽然他在城里被无忧洞的人抓走,被揍得很惨。但这事其实以前他也遇过几次,每次都差点挂掉,所以他早就不在意了。

  现在听到能进城就很高兴。

  小林檎继续守家。

  只是两人刚出到院子,就看到个老夫子领着个年轻学子走过来。

  之所以知道这两人是书生,皆因两人头上都佩着方巾帽。

  正常情况下,只有书生会这样打扮。

  老夫子清瘦,眼中虽然有黄斑,可眼神看着通亮。他见到陆森,抱拳笑着走过来,问道:“这位小郎可是前方宅子的主家?”

  “老丈人安好。”陆森抱拳微微弯腰行礼道:“小子确实是后方宅子的主人,请问老丈人有何指教?”

  这老夫子抱拳继续笑道:“老夫姓常,名华,字毅坚。这旁是我不成器的独子,常威,尚未有字。”

  旁边的年轻学子抱拳向陆森行了个礼,看着气质温和,极有礼仪。

  “小子陆森,敢问常老先生可是专程来找我的?”陆林继续抱拳问道。

  “只是来准备搬到山脚下起房长住,见山坡上有宅院,便过来见见邻家。”常华摸着自己下巴上的短须,呵呵笑道:“毕竟远亲不如近邻,往后你我两家多多走动,有事互相扶持。”

  随着常华把话说完,旁边的年轻小书生将手中提着的一小块腊肉送了过来。

  大约只有三四两的样子。手礼确实是不多,但很多时候,搬迁见面礼也不需要什么贵重和值钱的东西,就是见面打招呼互相认识的一个添头。

  黑柱立刻双手接下然后提着。

  “老先生太客气了。”陆森笑笑:“请稍等片刻,我还份礼。”

  “陆小友太客气了,不用不用。。”常华虽然说着客气话,但人笑眯眯的,却没有动弹。

  这是正常的,邻里往来第一次见面,就讲究有来有回,讨个好彩头。

  不需要什么东西,你随便拿个馍馍当回礼也没有问题。

  陆森和黑柱回到院子里,不多会出来,两人手上各多了一小把蔬菜。

  一把是生菜,一把是波棱。

  量都不算多,吃完都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效果,而且生蔬比较值钱,拿得出手。

  常华和儿子接过蔬菜,客气了一阵子后,就离开了。

  等他们先走一阵子后,陆森这才下山。

  在山脚下右侧些的平地那里,果然有一群人在挖着地基了。

  看样子,至少两三天前就已经动工。

  只是这地方处于院子的死角,因此陆森三人在山坡上看不到,也就不知道罢了。

  陆森停下来看了会,便前往汴京城里了。

  进了城,便直奔着外城西北角而去。

  那里是汴京城最有名的杂市,也是色目人最多的地方。

  全世界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聚集在那里,想要什么几乎都有。

  汴京城无论是什么时候都那么繁华踵踵,人挨着人,走起街来有些慢。

  就在陆森快到西北角的时候,便听到前方一阵慌乱惊叫,行人竞相逃走。

  随后便看到前方空中两名武林人士飞檐走壁,显得有些狼狈,而后边追着个穿着红色劲装的妙龄少女,正挥舞着银鞭追赶。

  “见到老娘还敢逃,真当没有把我杨家放在眼里,吃我一鞭!”

  清脆的娇叱声中,银色的长鞭像是灵动的长龙,瞬间缠住前方某个江湖人的腿,用收力一抖,将其重重甩于街道中心,随后红色劲装的妙龄少女轻轻在屋檐上一踩,飘高一丈,追着还在逃窜的江湖人士而去,瞬间身影就消失在屋檐之上,只有袅袅娇喝传过来。

  “还逃!待老娘抓获,必灌你洗脚水喝。”

  陆森啧了声,好有性格的漂亮妹子。

  而此时路中间的江湖人被摔得头晕目眩,正想站起来,却被随后赶来的杨府家兵一拥而上扑倒在地。

  不多会家兵们就把人给捆了起来。

  其中一人就是陆森认识的齐叔。

  齐叔踢了脚江湖人,怒骂道:“居然敢还手,要不是我们几个实力还行才没被你砍伤,若真伤着了,我家小娘子必将你大卸八块。”

  他骂着左盼右顾,然后就看到了街边的陆森,然后便走过来,笑道:“陆小郎,些许日子不见了,又进城来购置物件?”

  “嗯,想做些东西。”陆森抱抱拳:“怎么是杨家在追捕江湖狂徒?”

  齐叔苦笑了下,把事情简单说了遍。

  原来数天前的樊楼事件,经过官家和众大臣们的商议,最后做出了三个决定。

  一是准许开封府继续招揽武林人士,可多设副总捕头的职位,拥有调动捕快的实权,加强未来京城的治安。

  二是打算三月后,在杭州举行武林大会,邀请各大正派高手齐聚,选出武林盟主,节制江湖人士。武林盟主从四品承宣使,可设府衙,受刑部节制。

  三是在展昭未回京之前,由杨家负责剿灭汴京城的江湖恶徒,如若反抗,有格杀勿论之权。

  之所以选择杨家,是因为杨家现在已经没落,家中独子远走西北军立功,家中只有三妇人撑着。

  妇人带兵,即使再能收买人心,也终究是不如男子那般有野心的。

  若是换作其它将门,别说赵祯不放心,连包拯等文臣都不太放心。

  至于拱卫京城的禁卫军,虽然人数号称有数十万之众,但真实战斗力根本不行,别说***湖人士,连普通老百姓都看不起他们。

  一群混吃等死,老弱病残,半年都难得训练一次的废物。

  所以这几天,都是穆桂英和杨金花两人各带数十家兵,逮捕了不少江湖人士。

  要说单打独斗,这母女俩皆不如展昭。

  她们学的是沙场战法,弓马枪阵,武艺上大开大合,四平八稳,擅长群体协同作战,自然不太擅长应对缠斗游走的江湖人。

  可要说到带兵作战,十个展昭也比不上一个杨金花,更别提穆桂英。

  何况母女俩还是双线作战。

  虽然只有数十人,但只要枪阵和弓阵一摆……没有数倍以上的江湖人根本挡不住她们,不到两天就把汴京城里的江湖人士冲得七零八落,丧气了胆气,见着她们只顾着四处逃走。

  所以很快,汴京城的治安又好了下来,现在已经进入扫尾阶段了。

  只是等展昭回来,杨家肯定又会被雪藏。

  毕竟赵家是不会让将门出太多风头的。

  听完了齐叔的话,陆森抱拳笑道:“辛苦你们了。”

  “哪里,听命行事而已。”齐叔摆摆手,又突然问道:“刚才陆小郎可见着我家小娘子?”

  陆森点头说道:“刚见着她从屋檐处飞走了,真是英姿飒爽!”

  此时陆森的表情很真挚,发自内心。

  齐叔见他不像是在说假话,顿时露出很微妙的表情:“你不觉得我家小娘子粗鲁吗?”

  刚才杨金花大喊‘洗脚水’什么的,齐叔可也是听到了的,他不信离自家小娘子更近的陆小郎听不到。

  喊出这样的话来,就连齐叔都觉得自家小娘子实在是……不像个豆蔻少女。

  陆森想了想,说道:“还好。”

  真正的野蛮女友陆森见过不少,他自己以前也处过,相比之下,杨金花这种顶多只能算是嘴上凶,心里头软的那种。

  齐叔看着陆森的表情更微妙了,最后他笑道:“不愧是陆小郎,竟可如此胸襟广阔,能人所不能。”

  这下子轮到陆森表情微妙了,他总觉得齐叔这话似乎是在鄙视自己,可又找不到证据。

  齐叔抱抱拳说道:“陆小郎,我要押犯人去开封府大牢了,择日再谈。”

  陆森微笑抱拳。

  随后两人分开。

  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陆森的心情,反而让他觉得颇是新奇。

  等到了西北杂市,陆森看到了大量的色目人在街上行走。

  这里的街道充斥着香辛的香气,色目人十数日不洗澡身上散发的臭气,混合成一股无法言喻的味道。

  行走在街道上,所有的色目人都会自动避开宋人,尽量离宋人的身体远些,免得冲撞。

  赵宋确实是打不过北边的两个邻居,但这并不妨碍宋人对色目人的歧视和看低。

  别看赵宋对外很怂,但在汴京城,色目人敢和宋人发生冲突,所有的宋人官员都会无条件尽量站在宋人这边。

  除非是宋人真的错得离谱。

  即使是明察秋毫的包府尹,在处理宋人与色目人案件的时候,也会下意识偏向宋人。

  因此,宋人在杂市这里是横着走的,但即使如此,也没有什么正经宋人愿意来这里购物。

  来的都是些商人,或者是商人的仆役。

  甚至连乞丐都不太愿意到西北杂市来讨饭。

  所以当陆森出现在杂市这里,虽然周围很拥挤,可他却没有寸步难行的感觉,反而走得很顺畅。

  不得不说,杂市里确实是什么都有,本质上也是黑市。

  虽然色目人的宋话口音有点怪,但并不影响交流。

  经过沟通,陆森很快就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,上好的铁锭和铜锭,两大块磁铁。

  磁铁这东西开封府正规渠道是没得卖的,因为量不多,都拿去做司南了。

  盐铁本身就是朝廷专营,私卖铁锭本质上是犯法的,也只有要财不要命的色目人才偷偷私下卖。

  如果他们怕死,也不会万里迢迢来北宋做生意了。

  而且杂市的背后,似乎也有几个朝廷大臣的影子站着。

  陆森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,当然,钱也花了不少,正欲回去,却突然看到前方不远有高台,下方围了一大群人。

  高台上女子起舞,还有动听的乐声与节奏感很强的鼓点传过来。

  陆森有段时间没有听曲了,便带着黑柱靠过去。

  走到红色高台下,便看到上方有个蓝睛的色目女子正在跳露脐舞,还唱着歌儿。

  这色目女子看来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样子,可陆森清楚,色目人较为早熟,接对方的容貌来看,应该是十五岁左右。

  丝质的红短上衫包括着的要害部位,白色肌肤若隐若现。平坦的腹部,漂亮的马甲线随着胯部极具韵律的扭动,像是优美的白豚,在明亮的海洋里畅游。

  色目女子边唱边舞,周围的色目人们连连叫好,气氛极为火热。

  她唱的歌儿确实挺动听的,配着两把五弦琴,一个小鼓,演绎了充满活力的异域风情歌曲。

  陆森也觉得挺好听的,拢在双袖里的手指忍不住轻轻打着鼓点。

  这时候,黑柱凑过来说道:“郎君,这是色目人花魁,艾莉婕。她唱的曲儿翻译成咱们的宋话,我记得好像叫做《美丽的小岛》。”

  陆森扭头看着黑柱,笑道:“你倒是很清楚嘛。”

  黑柱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咱大宋的花魁都在青楼或者画肪里待着,也只有这色目人的花魁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艳舞,有次她到北城那边登台演过,我恰好在那里要饭,顺势看过一次。”

  陆森又听了会,等上面的女子唱完,他正准备离开,却微微皱起眉头。

  此时色目鼓手已经起身,他的手腕衣袖是卷出来的,在手臂处有个纹身。

  一头似狮非狮,似马非马的四足动物正在回首,它的身体是由许多弯弯曲曲的古怪字符组成。

  等等,这图标好熟悉……阿萨辛?

  似乎是感觉到了陆森的视线,这鼓手突然转过头来,盯着陆森。

  在这瞬间,鼓手的视线变得极其锐利!

  另一边,杨金花好不容易把另一个江湖人追上打趴在地,一脚踩在对方腰背上,等了好久,终于等到齐叔带人过来。

  “齐叔,你来得太迟了。”杨金花抱怨道。

  齐叔笑道:“与陆小郎碰见了,聊了会。”

  杨金花微愣,随后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:“不需要聊那么久吧,齐叔你也不怕我出事?”

  “区区小贼岂能伤到小娘子。”齐叔想了想,说道:“刚才陆小郎见着小娘子大发神威的场面了,还说你英姿飒爽呢。”

  杨金花没有任何反应,她说道:“好了,这些浑蛋就由齐叔你带去开封府大牢里。我有些乏了,先回家。”

  然后她不等齐叔回话,便骑着旁边家兵牵来的马儿回了杨府。

  让下人把马栓好,她走回自己的房间,关上门。

  接着……快步扑到床上,把脸埋进软褥中,双手不停地锤着被子,脸都红完了,又是羞怯又是恼怒地嗔叫道:“丢脸死了丢脸死了,怎么又让他撞见,好想跳井自尽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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